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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网络教学

时间:2007-6-27 16:10:32  甘肃热线教育频道  进入论坛>>

武汉理工大学网络(成人)高等教育学生

 

学历证书管理规定(试行)

 

 

各学习中心、函授站:

 

根据教育部对高等学校学生学历证书管理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有关管理规定,学院为规范网络(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毕业证书办理和发放等环节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学生学历证书办理由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学生学籍注册管理部门规定,负责按期完成。学生学历证书发放由学院学籍管理办公室根据规定,负责完成。

 

一、学历证书办理条件

 

1、毕业生必须在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信息系统中有在校学生学籍信息,未注册学籍的学生不具备办理毕业证书的要求。

 

2、学生在学校规定学制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网络教育专科起点升本科的学生还必须通过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网络教育统考规定的课程(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考试且成绩合格,准予毕业,学院才能办理毕业证书。

 

3、毕业生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学习注册年限;必须达到教育部当年规定的毕业生办理毕业证书的学生年龄限制。

 

4、专科起点升本科的毕业生必须是具有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

 

二、学历证书办理程序及要求

 

(一)办理学历证书学生毕业资格审查和毕业数据采集、整理工作

 

1、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的部门:

 

(1)、函授学习的毕业生由函授站(点)、学院学籍管理办公室、学院招生办公室共同负责完成。

 

(2)、网络教育学习的毕业生由校外学习中心、学院学籍管理办公室、学院招生办公室共同负责完成。

 

(3)、校内脱产、业余学习的毕业生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学院学籍管理办公室、学院招生办公室共同负责完成。

 

2、毕业资格审查的内容:

 

对毕业生毕业条件进行审核;对毕业生按规定要求进行毕业数据和图像信息采集、分类筛选、整理等项工作。

 

3、毕业资格审查部门的权限和工作程序:

 

(1)、函授站、校外学习中心负责本站(中心)毕业生的各项基础性工作,对达到毕业条件的毕业生提出办理毕业证书的建议,将能办证的毕业生的基本信息数据按要求以电子文档形式分别上报学院学籍管理办公室和学院招生办公室;对能办证的毕业生的图像信息(电子相片和近期二寸蓝底彩色正面免冠两张相片)按要求上报学院招生办公室。

 

(2)、学院学籍管理办公室根据函授站、校外学习中心提供的毕业生基本信息数据,对毕业生的学习成绩进行审核,对修满学院规定学分的毕业生的信息数据转交到学院招生办公室,并出具成绩审核合格意见。预审毕业所需学分为:毕业论文学分除外,以修完课程总学分不得有8个学分(含8个)未完成,超过8个学分(含8个)未完成的学生当期不得办理毕业证书,即毕业学习成绩审核不合格。

 

(3)、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学院学籍管理办公室提供的校内班、函授站、校外学习中心毕业生的信息数据进行学生学籍审核,对符合办理毕业证书条件的毕业生数据信息进行整理、上报、办证等工作。

 

4、时间要求:按教育主管部门毕业生办理毕业证书的时间安排,分七月份和一月份两个时间段。

 

对七月份办理毕业证书的时间要求:校外学习中心必须在二月底前将毕业生数据信息上报到学院学籍管理办公室和学院招生办公室;四月十日前,学院学籍管理办公室必须将毕业生审核合格的办证学生信息转到学院招生办公室;六月底前,学院招生办公室应该办理好湖北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办证毕业生毕业证书的各项手续。

 

对一月份办理毕业证书的时间要求:函授站、校外学习中心必须在九月底前将毕业生数据信息上报到学院学籍管理办公室和学院招生办公室;十一月十五前,学院学籍管理办公室必须将毕业生审核合格的办证学生信息转到学院招生办公室;一月底前,学院招生办公室应该办理好湖北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办证毕业生毕业证书的各项手续。

 

5、图像信息的标准:像片电子信息为彩色图像,按照一人一个图像文件的方式存储,图像文件采用本人身份证号码命名,格式为**.jpg,其中**为身份证号码,图像文件<10kB,图像尺寸为150×210。

 

(二)学历证书的办理

 

1、数据整理:办理毕业证书的学生数据信息经毕业资格审查、相关毕业生信息采集完成后,根据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信息系统中生存“学历证书发放名单”(预计),由学院招生办公室按规定要求对毕业数据筛选、整理、汇总。

 

2、领导审批:学院招生办公室将毕业数据各项工作情况向学院主管领导报批,经学院领导对“毕业证书发放名册”审核批准后,毕业数据才能上传。

 

3、数据上传:学院招生办公室按《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成人(网络)教育学历证书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我校当年毕业数据上传到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信息系统,经湖北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上传教育部备案,同时,学院还需以书面报告形式向湖北省教育厅报告毕业统计数据。

 

4、毕业证书内容和格式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文件精神的要求制作毕业证书内芯。

 

5、毕业证书打印、制作:学院招生办公室按教育部备案的毕业数据进行毕业证书打印、制作,并按规定到学校办公室盖章、验印。

 

6、毕业证书的电子注册: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毕业证书的电子注册各项工作。

 

7、毕业证书移交:学院招生办公室办理毕业证书的工作完成后,按规定工作程序将办理好毕业证书在七月上旬或二月上旬转交到学院学籍管理办公室,并办理移交手续。

 

三、学历证书的发放程序及要求

 

(一)按期毕业学生学历证书的发放

 

学院学籍管理办公室负责发放毕业证书的工作,其工作流程如下

 

1、校外各学习中心、函授站以及校内班毕业生领取离校程序表;

 

2、审核学生毕业资格(教学环节和历年成绩);

 

3、审核毕业生的历年学费、教材费等费用;

 

4、领取毕业生档案(主要材料包括学生学籍成绩表、录取材料、毕业生登记表等);

 

5、凭办完所有手续后的离校程序表和毕业生档案,领取毕业证书。

 

6、发放毕业证书时间由学院学籍管理办公室另行通知。

 

(二)结业学生结业证书的发放

 

1、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结业,发给结业证书:

 

(1)在修业期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内容,但与培养计划中规定的学分尚差10学分(含10学分)以内(超过10学分者,作肄业处理)或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未合格者;

 

(2)受到留校察看处分尚未解除者。

 

2.凡离校时结业的学生可在有效修业年限内向学院申请重修或重考,重修或重考成绩合格并取得规定的学分,可以换发毕业证,颁发的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记。

 

3.结业学生申请回校重修或重考,需按学校有关规定交费。

 

(三)逾期毕业学生学历证书的发放

 

网络(继续)教育学院的学生学制一般为2.5—4年,有效修业期为六年。对学制年限内尚未修满规定学分的学生,可在规定的有效修业期内继续完成学业。对在学制年限内未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不能按时毕业的学生(以下简称逾期毕业生)作如下安排:

 

1.逾期毕业生,按正常毕业生要求办理离校手续。

 

2.从正常毕业生离校时间算起,两年内学校除了保留逾期毕业生的档案和重修补考资格外,逾期毕业生不再享受其他待遇。

 

3.逾期毕业生离校期间(两年内)要求重修或补考,必须由学生本人到所在函授站或校外学习中心进行申请,经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才能办理重修手续。

 

4.逾期毕业学生考试合格者,符合毕业条件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

 

5.逾期毕业学生在有效修业期间未达到毕业条件,期满时按终生结业或肄业处理,发给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

 

6.逾期毕业生可在正常毕业生离校时,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函授站或校外学习中心同意,学院审核,发给学习证明书。

 

(四)补办证明书

 

毕业、结业、肄业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可申请补办。证书遗失的必须在媒体发布遗失申明,学院核实后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补办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五)对虚报瞒报等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入学者,一经查实,学院一律不发学历证书; 已发的学历证书,学院予以追回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宣布证书无效。

 

四、本规定解释权属学院招生办公室和学籍管理办公室。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0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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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甘肃热线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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